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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州为全民健身做实事

1998-10-14 来源: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蔡闯 我有话说

不搞表面看来轰轰烈烈的大比赛、大活动,而是扎扎实实地建基础设施,引导全民参与全民健身,是常州群众体育的特色。

常州是首批“中国城市综合实力50强”、“投资环境40优”的城市之一。这里的经济环境好,全民健身活动也有独到之处。常州市委、市政府两度将全民健身列为为市民办的7件实事之一,他们提出,对全民健身,要以科学文明的方法指导人,以就近分散的方式方便人,以齐全安全的设施服务人。从法规、管理、设施入手,常州真正把全民健身当作一项系统工程来抓,有关领导一再表示,一定要把这件事办到老百姓满意为止。

不久前,常州日报社接到一封群众来信,反映芦墅公园内建起一座桑那浴室,挤占了本来就不大的群众健身绿地。信转到有关部门后,问题很快得到了解决,根据常州市《公园管理条例》中“公园是全民健身场所”的有关规定,芦墅公园恢复了原有的绿地设施。

类似《公园管理条例》这样的文件,常州市有关部门协调合作共同出台了很多,形成系列,保证了全民健身走上法制化轨道。在常州,市民只要花3元钱就能领到一张健身卡,一年内可以到各个公园进行晨练。市内所有公园都在晨练时段免费开放。据介绍,市内最大的红梅公园每天都有至少5000人参与健身活动。由市政府确定挂牌的市民健身活动点有120个,15所学校的操场为市民晨练开放。每个健身点由政府发放录音机、磁带和健身系列丛书,并有500多名体育健身辅导员指导群众科学锻炼。有关同志告诉记者:“我们这里参与健身活动的群众都是自发的,根本用不着我们组织安排。我们的任务就是给群众提供场地、设施和方法,切实解决群众的需求,这样的健身活动才能保持下去。”

其实,常州市原有的体育设施并不完备。3年前,这里的人均体育用地只有0.12平方米,低于0.6平方米的全国平均数。为此,常州市体委经过周密调查,向市政府写出了《人均体育用地减少,市民健身难觅去处》的报告,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。经过3年的努力,目前常州市人均体育用地已达1平米左右。市民反映,这里走出家门10分钟就可以找到一处健身场所,要锻炼身体十分方便。

常州市领导认为,全民健身是常州市可持续发展的基础,搞好全民健身是一项重要的“民心工程”。过去,他们也曾经靠拉赞助搞比赛造成了轰轰烈烈的影响,但是现在他们已经走过了这个“初级阶段”,转而进入了更为扎实的工作之中。这个转变,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同,也代表着全民健身活动的方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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